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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超在全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
今天召开的全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是继2006年5月全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现场交流会之后,又一次关于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专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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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天珑对贯彻落实非公企业现场推进会精神提出要求
对这次会议的精神,特别是于书记的讲话精神,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仔细消化,及时向辖市(区)委和各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作一次专题汇报。要结合自身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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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长谈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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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十九条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二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九条
“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的需要,也是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2002年9月胡锦涛在中央党校秋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这是我们党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强党同在非公有制企业劳动的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巩固党在新形势下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需要。”
——江泽民《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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